教学工作量包含课堂教学、实践教学与其他工作量三大块。
各类教学工作量(当量课时)计算办法如下:
其中为课堂教学工作量,为实践教学工作量,为其他教学工作量。
1.课堂教学
1.1理论课
任务含量:备课、讲授、辅导答疑(每周答疑一次)、批改作业(按教学大纲布置作业,一般要求全批全改,某些课程只能部分批改时,应经院长批准,且批改量不得少于总量的三分之一)、考试命题、监考、阅卷、补考(含阅卷)等。
各类理论课课程当量课时计算公式
其中:
S课程实际授课课时数。
R为授课班人数。
C为标准班人数:课程标准班人数40人,人数不足40的,按标准班人数计算;专业选修课程以选修课程实有人数(≥12人)为标准班人数。
K为课型系数,其值为:
(1)写作K=1.3
(2)翻译K=1.3
(3)A类双语课程K=1.5,B类双语课程K=1.2。(双语类课程必须学校规定的条件)
(4)其他课K=1
(5)开新课,一次性增加10课时,其中,新课是指人才培养方案外的拓展课程(含公选课)。
另外,一学期内开设三门课(不含公选课)及以上的,从第三门始每增加一门,增加10课时。
课堂教学工作量=各类理论课当量课时之和。表示的公式为:
2.实践教学
2.1实(见)习、社会实践指导
任务含量:准备、指导实习、见习、野外实习、写生、艺术考察、社会实践等,批改实习报告、总结、考查等。各类实(见)习、社会实践指导当量课时计算公式:
其中为指导系数;为指导天数或周数;为学生数或自然班数。具体为:
(1)市内考察、参观、见习(指导教师随班,计划时数不足一周):,为教学计划天数,最小天数为0.5,为学生数。
(2)市外考察、参观、见习(指导教师随班,计划时数不足一周):,为教学计划天数,最小天数为1,为学生数。
(3)实(见)习(指导教师不随班): ,为教学计划周数,为学生数。教育实习校内一周指导:。
(4)实(见)习(指导教师随班):,为教学计划周数,为自然班数。
2.2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
任务含量:准备、指导、审阅、答辩等。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当量课时计算公式
其中为学生数,为指导系数,本科层次K=10,专科层次K=6
实践教学工作量=各类实(见)习、社会实践指导当量课时之和+各类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当量课时之和。表示的公式为:
3.其他教学工作量的计算
3.1学术报告
学术报告当量课时计算办法为:学院内学术报告、全校性学术报告,每场10课时。
3.2实验室立项与建设
实验室立项与建设当量课时计算办法为:省级实验室(省财政厅和教育厅实验室)项目50-150课时;校级实验室项目20-50课时;其中省级实验室通过答辩获得立项即计20课时,其余课时认定,根据实验室建设规模及完成通过专项考核结果情况决定。计算以学校核定量为准。
二○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