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用外语学院教学科研成果资助办法

作者: 时间:2016-06-30

为了充分调动教职工从事教学与科学研究(以下简称教科研)的积极性,促进学院教科研工作,特制定学院教科研项目申报立项与高层次教科研项目申报资助办法。

一、学院教科研项目立项

(一)选题原则

1.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围绕我省当前和“十二五”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和现实问题,选择自然科学、社会科学和教育教学中相关的课题进行研究,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教育强省服务。

2.优先考虑结合我校“办学特色鲜明,教育品质一流”的目标而开展的学科专业建设、人才培养、队伍建设等具有较大价值和实际效果的研究课题,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服务。

3.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,自由选题申报。

4.鼓励在理论、实践或研究方法与角度上有所突破和创新的课题。

(二)课题申报

1.学院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,申请者须在申请表封面的“项目类别”中注明。每年选取立项重点课题不超过2项,普通课题5-10项。

2.学院立项课题实行隔年申请制,即上一年度已有课题立项者,本年度不得再申请;凡在院级课题中已立项但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,不能申报。

3.课题申请者须为学院在职教职工。申请者根据选题,拟定课题研究方案,填写申请表(须打印),一式2份,报学院办公室。

4.重点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,一般课题为1年。

5.申报时间一般为10月份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6.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在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前提下进行评议,并以无计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立项。

7.学院课题立项以讲师、助教为主。

(三)课题实施与结题

1.项目负责人接到项目批准通知后,需根据批准通知规定的研究年限和资助经费,签署项目合同书(责任书)。

2.为保证资助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,项目组主要成员不得随意退出,不得随意变更预定目标。研究内容确有必要作重大变动、中止计划实施、延期或暂缓鉴定结题、主要成员因故确需退出,均需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,详细说明理由,报学院同意。

3.教学与科研项目完成后,负责人按要求提交结果材料,由学院审定后结题。

(四)项目申报奖励资助办法

学院课题确定立项后,学院给予一定资助,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为2000元,一般课题资助经费为1000元。

二、高层次项目、论文论著资助

学院鼓励申报厅级(含厅级)以上教育教学与科学研究课题,给予申报的厅级(含厅级)以上项目一定额度的资助。

1.项目申报资助

省部级(含省级)以上每个申报项目资助600元,以学院名义申报的集体项目资助1500元。申请者填写申报省部级(含省级)以上课题资助申请表,并提交申报书(以学校上报省里的申报书为准)复印件。项目申报资助与立项资助可重叠资助。

2.项目立项、论文论著资助

项目、论文、论著级别

国家级(权威刊物)

省部级(一级刊物)

厅局级(核心刊物)

配套经费

5000

3000

1000

注:1)项目、论文必须为排名第一作者、本校为第一学校。

2)项目立项和结题分段各50%,论文发表后一次性给予配套经费,论文为项目成果的按项目或论文最高级别奖励,不重复资助。

3)同级别的项目重点重大的提升经费的20%。

3.厅级(含厅级)以上课题、论文论著的认定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。

4.以上所有经费以项目资助形式报销。

三、其他

1.项目资助与其他文件项目资助冲突时,按费用就高原则资助。

2.教研、科研奖励主要以完成教研、科研成果的过程实际中产生的相关资料费用给予资助,凭票据清单按财务规定报销。

3.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。

附表1:应用外语学院高层次教科研项目资助申请表

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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